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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我们这次会议是继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全国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之后,一次十分重要的全国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精神,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行专项部署。下面,我重点传达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精神,就贯彻落实讲几点意见。
一、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批示和部署
去年7月27日,胡锦涛总书记就治理商业贿赂作出重要批示,指出:“坚决治理商业贿赂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必然要求,是反对腐败的重要内容。要借鉴国外的有益做法,完善有关法规,加大监管力度,惩治腐败行为。”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从政治和战略的高度明确提出,“要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并把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今年反腐倡廉的六项任务之一。
在今年2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强调要集中力量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他指出,一是要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商业贿赂已经成为经济社会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和一大公害,必须提高认识,坚决予以治理。二是要采取有力措施,解决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问题;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三是要把握政策,稳步有序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各部门要对主管或监管的行业和单位的商业贿赂治理工作切实负起责任,确定治理的重点领域,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四是要完善法规制度,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有效机制。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金融监管体制等改革,健全政府投资监管、国有资产监管等制度;加快统一市场体系建设,打破市场垄断、行政壁垒和地区封锁。
去年7月28日,吴官正同志批示要求中纪委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的重要批示,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提出落实的具体措施,作为“反腐败的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工作报告中,吴官正同志在部署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任务时提出,要围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何勇同志也作了重要批示,指出:“总书记关于坚决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批示和官正同志关于落实总书记重要批示的指示非常重要,切中要害,我们要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可先把总书记重要批示及官正同志批示复印给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银监会、卫生部、信息产业部、建设部等部门,请他们先摸摸情况并提出治理意见。”在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召开的三次会议上,何勇同志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3月29日下午,何勇同志来我局就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调研,听取了我们的汇报,作了重要讲话。何勇同志充分肯定了工商系统多年来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方面的成绩。他说,近年来,工商部门加大监管力度,查处了一批商业贿赂案件,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党中央、国务院作出治理商业贿赂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后,工商总局态度坚决,认识到位,启动快,抓得实,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专项治理开局良好。何勇同志强调,工商部门作为政府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有关行政执法工作的专门机关,在规范经营者行为、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等方面负有重要责任,在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担负着艰巨的任务。工商部门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工商行政管理实际,突出治理重点,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抓好治理工作。一是要集中力量查处商业贿赂案件。要采取更加坚决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加强案件查处工作,尤其要加强对重点领域大案要案的查处,对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破坏市场秩序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要一查到底,依法从重从快惩处。要根据工商行政管理体制的特点,加强对办案工作的领导,明确案件管辖范围,健全大案联办机制,加大案件督办和指导的力度。要充分发挥工商系统“12315”行政执法网络的作用,扩大线索来源。要正确把握政策,准确适用法律,既要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又要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二是要切实加强日常监管。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配合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搞好自查自纠工作,加强督促检查,促进专项治理工作的落实。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强化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管。坚决打击制假售假行为,规范经营秩序,切实保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三是扎实开展自查自纠。要按照中央要求在总局机关和工商系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面调查摸底,弄清本系统涉及商业贿赂的主要问题、手段及表现形式、主要岗位和环节,把有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的部门和岗位作为自查自纠的重点。以此为契机,加强工商系统的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四是加强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的工作。要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落实好工商系统惩防体系建设的任务,充分发挥教育、制度、监督的整体作用,逐步建立惩治和预防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二、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的主要精神
3月15日下午,吴仪副总理主持召开了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第五次全体会议。会议讨论并通过了《2006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和《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年-2007年)》。3月17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吴仪副总理作了重要讲话。
吴仪副总理充分肯定了2005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取得的成绩,她说,去年我国市场经济秩序继续向好的方向发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加大,阶段性成果明显,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产生了积极影响,打击商业欺诈取得成效,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经过5年来的持续整治,市场经济秩序总体上进一步好转,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工作的主动性和执法能力不断增强,企业自律和制度约束不断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市场机制的调节能力不断增强,整规工作的合力不断增强。
吴仪副总理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紧紧抓住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经济健康运行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标本兼治,努力推动市场经济秩序持续好转,为促进公平竞争、净化消费环境、扩大内需提供保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科学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吴仪副总理指出,2006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着力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打击传销、打击商业欺诈4项重点工作。同时,各地区、各部门要针对本地区、本领域的突出问题,搞好其他专项整治。
吴仪副总理说,本届政府一直把食品安全作为整规工作的重中之重,食品安全状况一年比一年好,但是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要继续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落实好各地区、各部门对食品安全的责任。哪个地区因为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力、措施不实,哪个部门因为监管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重大损害,就要依法依纪追究这个地方和这个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各部门一定要按照《决定》的要求,分兵把口,履行职责,加强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全过程监管,加强日常巡查。要突出抓好农村的食品安全,并将其作为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伟大使命的重要举措,针对农村的实际情况,探索切实有效的监管机制,把执法资源向农村倾斜;发展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坚决把假冒伪劣食品逐出农村市场;引导农民科学消费,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吴仪副总理强调,保护知识产权依然是2006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点工作。保护知识产权工作要上升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层面来认识,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好落实。要落实责任,搞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对接,突出查办一批大案要案;把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机制建立起来,建立健全举报、公告、统计通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完善的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下大力气培训执法司法人员,提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吴仪副总理说,针对当前打击传销的严峻形势,国务院决定把打击传销列为今年整规工作的重点。国务院《直销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后,一些不法分子有意混淆直销与传销的区别,打击传销斗争面临着新的形势。要依照《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的要求,严格掌握政策界限,把好直销企业市场准入关,加强日常监管,保证直销业的健康发展。同时要严厉查禁传销,坚决取缔“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和利用互联网等形式的传销活动,严厉查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特别是决不能让传销进入学校,危害青少年。
吴仪副总理说,商业欺诈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构成了很大威胁。根据面临的形势,国务院决定把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延长到今年年底。要继续打击虚假违法广告、非法行医和商贸领域的欺诈行为,配合中央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率先在整治虚假促销方面取得突破。
吴仪副总理指出,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积极探索建立区域性的联动机制,有条件的地区要推广综合执法。要边整顿边规范,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逐步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到各有关部门的日常工作中,确保整规工作取得实效。
三、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讲话精神的几点意见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和讲话精神
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吴官正同志、何勇同志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指示,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决心和高度重视。治理商业贿赂既是中央将反腐败斗争进一步引向深入的重要体现,也是推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入领会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认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坚决打好治理商业贿赂这一仗,为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
吴仪副总理的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一年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成绩,对2006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深刻阐述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非常重要。从《2006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和吴仪副总理的讲话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2006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要抓好的几项重点工作,工商机关都担当着重要角色,可以说工作任务十分艰巨,责任非常重大。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的重要讲话,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国务院的精神和部署上来。
(二)切实抓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总局党组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十分重视,多次组织学习上级指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为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总局成立了我任组长,中央纪委驻总局纪检组组长石见元同志和钟攸平同志任副组长,公平交易局等有关司局和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有关负责同志组成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平交易局,负责日常工作。关于工商系统如何做好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攸平同志还要做具体部署。这里我想强调四点:一是思想认识一定要到位,要切实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工商机关肩负的重要职责,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既要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又要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既要按照职能分工,配合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搞好自查自纠,也要按照中央要求,在总局机关和全系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二是组织领导和工作责任一定要到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亲自过问,亲自筹划;分管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要明确责任分工,严格实行责任制,做到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形成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合力。各级工商纪检监察机构要继续发挥监督检查和协助党组(党委)搞好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作用,全面履行职责。三是执法力度和工作措施一定要到位,要严格按照中办、国办《意见》的要求和总局《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加大执法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扎扎实实地抓好每一项工作的落实,对涉及面广、影响大、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大案要案,要与有关部门共同配合,加大力度,一查到底,抓出成效。要建立督办、督查制度和协调机制,确保工作的统一性、有效性。四是要严格以现有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开展工作。要坚持依法行政,正确掌握政策界限,依据现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总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积极开展工作。
(三)继续做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
1.着力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一是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力度,针对食品季节性、节日性、区域性消费特点及消费者申诉举报多、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品种,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二是加大清理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力度,切实坚持先证后照;全面落实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大力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三是加大食品质量监测力度,实施规范的商品质量快速检测;在全国设立商品质量检测数据直报点,建立商品质量监测数据库;建立健全行政监管强制退市和经营者主动退市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四是加强对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管,把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任务,努力建立农村食品市场质量安全防控体系;加强对农村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批发企业及送货上门经营活动的重点监管;严厉打击向农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确保农村食品消费安全。
2.做好商标注册和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商标执法水平。严厉查处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反响强烈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二是认真做好涉外商标保护工作。对中外商标保护做到一视同仁,努力树立我国有效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良好国际形象。三是加强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工作。切实维护企业商标权益,充分运用调解机制,妥善处理商标纠纷。四是重点整顿和规范一批商品交易市场,严格市场主办者的管理责任,对长期销售假冒侵权商品且整治不力的商品交易市场,要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坚决依法取缔。
3.严厉打击传销
依照《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规范直销,查禁传销。一是做好直销企业的监管工作,这是工商部门面临的一个新课题,要切实做好直销企业的准入、监管和规范,抓好直销员的招募、培训、计酬等关键环节,对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二是严厉打击传销。要加强对传销活动多发区、易发区等重点地区的巡查,特别是强化对出租房屋的监控,严厉惩治为传销人员提供仓储、培训场所和住宿的不法人员;继续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行动,坚决取缔“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和利用互联网等形式的传销活动,严厉查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特别是决不能让传销进入学校,危害青少年;要继续加强舆论宣传工作,提高广大群众防范和抵制传销的能力。总局将制定下发2006年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打击传销工作做出具体部署。为了加强对直销企业的监管,查处和打击传销,经中编委批准,总局已经加设了直销监管局。结合此次专项整治,各地要建立健全打击传销的工作机制,确保打击传销工作的顺利开展。
4.严厉打击商业欺诈
一是深入开展广告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以医疗、保健品、药品、化妆品为重点,分季度、分阶段、分品种开展重点整治;继续抓好对广告主、广告公司、广告媒介单位的监管;认真落实广告监测、广告信用、违法广告公告及违法广告活动主体退出、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积极推动落实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调配合,搞好综合执法,增强监管合力。二是加大合同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合同欺诈行为,促进全社会良好信用观念的形成。三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各种商业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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