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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年度检验办法》
的有关规定和省工商局对2004年度企业年检改革的要求,现将办理2004年度企业年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凡2004年12月31日前在我局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营业执照》的企业均应参加年检。
二、年检时间
内资企业:自2005年1月1日至4月30日止;
外资企业:自2005年1月1日至5月31日止;
所有企业应于2005年3月15日前报送年检材料。
三、年检材料
1.《年检报告书》原件1份;
2.《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各1份;
3.有效的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1份(经营范围含需要审批或领取许可证项目的企业提交);
4.200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1份(2003年7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设立的公司提交);
5.上级企业法人通过2004年度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分公司和分支机构提交);
6.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四、年检程序
1.领取《年检报告书》并按要求如实填写(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2.准备好年检材料后到前台领取年检顺序号;
3.到注册大厅信息中心录入企业资料;
4.到注册大厅窗口办理年检手续;
5.通过年检的企业交纳年检费后取回粘贴年检标识和加盖年检印章的营业执照;
6.年检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要求的企业暂缓通过,限期补充或变更后方能通过年检;
7.审查中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不予通过年检,待处理后方可通过年检。
五、年检费用
每年度年检费为50元/户。
六、网上年检
凡属红盾信息网会员可通过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信息网(http://www.gdgs.gov.cn)报送年检数据。网上申报通过的企业按提示要求携带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并盖公章的年检书式材料到我局办理手续,交纳年检费。
七、年检地址
广州市天河体育西横街111号三楼(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分局)。
八、联系电话:87546477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分局
二00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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