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商標變更申請

申請所須提交的材料:
         1、《變更商標申請人/註冊人名義/位址/其他事項申請書》一份。
         2、申請人如是公司需提供變更後的《營業執照》複印件一份,如是個人需提供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3、變更名義的需提供證明原件一份(證明檔應由當地企業主管部門或當地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
         4、委託代理組織代理的需提交《商標代理委託書》一份(由變更後的企業委託),共有商標變更的委託書由代表人出具。

填表須知:
        1、如果企業合併、兼併或分離,不應辦理變更,而應辦理轉讓申請手續。
        2、申請人應將所有注冊商標一併變更。
        3、所需時間:一般自申請之日起4-6個月。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申請

申請所須提交的材料:
        1、《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申請表》一份(由許可方填寫)。
        2、許可方和被許可方共同簽訂的許可合同原件一份。
        3、許可方如是公司需提交《營業執照》複印件一份,如是個人需提交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4、委託代理組織代理的需提交《商標代理委託書》一份(許可方填寫)。

填表須知:
     
1、使用的期限應當在注冊商標的有效期之內,需要繼續使用的可在商標續展註冊後,續簽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2、使用的商標,必須是注冊商標原樣,不得改變。
        3、使用商標的商品應在注冊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範圍之內。
        4、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示範文本)》。
        5、所需時間:一般自申請之日起1-3個月。

 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版權所有   
技術支援:020-85587110
使用1024x768解析度,IE5.0以上將獲得最佳流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