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哪些措施制止商标侵权行为?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构成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制止侵权行为:(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2)收缴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3)消除现存商品上的侵权商标;(4)收缴直接专门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板和其他作案工具;(5)采取前四项措施不足以制止侵权行为的,或者侵权商标与商品难以分离的,责令并监督销毁侵权物品。

  对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决定,当事人应当执行,拒不执行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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