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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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南方驾驶员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等企业不按规定接受2006年度年检,其中序号1-488号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序号489-621号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和《企业年度检验办法》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和《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规定,我局拟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上述企业有权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或举行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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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
| 附:拟吊销企业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