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南凌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等2260户经我局核准登记的企业未在责令的期限内接受2005年度检验,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有关规定。限上述企业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接受年检,逾期仍未接受年检的,我局将依法处理。 未参加2005年度检验的企业名单详见:广东红盾网(http://www.gdgs.gov.cn/) 或注册大厅公告栏。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六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