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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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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人事厅批准,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决定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面向普通高等院校2005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人员公开招考。委培生、定向生、师范类毕业生及在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参加报考,要按照省人事厅规定进行。非广东生源(户籍)报考者限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地点:全省省直及有关地级以上市设报名点,省工商局报名点在广州体育学院(广州市广州大道北458号),有关地级市报名点详见附表。 (二)报名时间:这次招考的报名时间为2005年4月8日至9日共2天(有关市报名点时间以当地招考公告为准)。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16时30分。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2005年应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2005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和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同版),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不得异地报名)。每位考生仅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专业)。可由他人代报名。 三、考试 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考职位(专业)及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者自愿报考,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 (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行政工作的有关能力。不指定考试用书。 (2)申论:主要通过应试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试其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时间:2005年4月24日 笔试结束后,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组织阅卷评分。考生笔试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合格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划定(省直考点笔试成绩查询电话:16881013)。 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分段计算,计算函数按照省人事厅招考公告的规定执行。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计算出的面试对象人数,由省、地级以上市政府人事部门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人数少于计算出的面试对象人数的职位,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二)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办法,面试的内容、标准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全省统一划定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以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依次替补人选)。 四、录取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取。 本公告由广东省人事厅、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详细情况可查阅广东信息网(http://gdnet.gov.cn)、广东省人事厅网(http://www.gdrst.gov.cn)、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http://www.gdgs.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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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五年四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