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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第4季度我局对湛江市、茂名市、云浮市、肇庆市流通环节食用油商品进行了质量监测。共抽查了37家销售商(店)所经销的食用油商品共100批次,合格70批次,不合格30批次,合格率70.0%。其中标签不合格18批次,内在质量不合格12批次,剔除标签不合格商品的合格率为88.0%。 一、食用油商品合格率情况 本次流通环节的质量监测抽检食用油商品共100批次,其中食用植物油59批次, 内在质量合格率为83.1%,食用调和油41批次,内在质量合格率为95.1%。具体抽检情况见下表: 食用油商品合格率一览表
二、各检验项目合格率情况 本次抽查的100批次的食用油商品中,标签项目的合格率最低,为80.0%;脂肪酸组成为90.0%,折光指数为96.0%,相对密度为96.0%,过氧化值为98.0%,其他项目均为100%。
食用油商品检验项目统计合格率情况表
三、不合格项目分析 本次食用油商品质量监测,总体反映了目前市场流通环节该产品存在的问题,其问题有如下几方面。 (1)脂肪酸组成:脂肪酸为花生油特征指标,其超标反映植物油品质不纯,其原因有可能是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在纯正花生油中渗入其他低价植物油,导致产品品质不纯。 (2)折光指数、相对密度是食用植物油产品纯度的指标,掺假越多,比例变化越大。造成产品不纯的原因:一方面,由于大部分生产企业生生产调和油和花生油是同一套设备,个别企业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不严格,导致花生油中掺入设备中残留的调和油;另一方面,一些生产企业为降低成本,故意在花生油中掺入其他食用植物油。 (3)标签:食品标签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生产企业未能按GB 7718的标签要求进行标示相关内容,或通过突出个别产品名称的字体来混淆消费者的视觉,达到其销售目的。 四、消费指引 食用植物油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商品,品种包括花生油、玉米油、芝麻油、葵花籽油、菜籽油、大豆油、食用调和油等。消费者选购食用植物油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查看外包装。首先看瓶口有无油迹,有则表明封口不严,将会导致油在贮放过程中氧化。还要看瓶底有无沉淀,精炼程度不高的油放置一段时间后,会有不同程度的沉淀产生。 2、查看标签。看清每瓶油的标签、品牌、配料、油脂等级、产品标准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食用油的贮存也有一定的期限,不宜过长。如发现油有异样颜色,闻之有异味或加热时出现过多的泡沫,且伴有呛人的带苦油烟味的油都是劣质油或变质油,不能食用。混合油脂或非单一油脂产品还须标注配料表。 3、查看产品名称是否与配料表相符。一些产品的名称标为:“纯香花生油”,但配料标示有花生油、大豆油等,应特别注意,因为配料标注含两种及以上油脂的,其产品名称应为“食用调和油”,而不应标为“花生油”。 4、看色泽及透明度。一般高品位油色浅、透明度好,无浑浊。低品位油色深(芝麻油除外),油的色泽深浅也因其品种不同而使同品位油色略有差异。 5、看有无沉淀物,有无分层或絮状沉淀现象。高品位油无沉淀和悬浮物,黏度小。若有分层或絮状物沉淀则很可能是混杂油。 6、尽量到有一定信誉度的商业企业购买品牌知名度较高,市场占有率较高的产品。 详情请上广东省工商局网站查询,网址:www.gdg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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